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2025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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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
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隶属于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调整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房经营建设管理处相关机构编制事宜的批复》(昆编办复〔2012〕61号)《昆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经费形式的批复》(昆编复〔2018〕19号)文件规定,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主要职能为: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保障性住房、直管公房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2.受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以信息数字化为主要管理手段,为人民群众提供保障性住房管理和经营服务;负责对全市的保障性住房、直管公房的产权经营、拆迁赔还和综合管理,承担危旧房改造及接受拆迁任务;负责对全市申请住房保障人群的资格、申请面积、补贴金额等进行终审,并配租;负责协调企业自建房的建设。3.负责集中储备全市保障性住房、政府机动房房源,及其信息统计和分析;负责保障性住房运行数据统计、查询、分析,提出建设计划、房源储备调剂、租金价格、补贴发放等方面的决策建议。4.负责发放“公有房屋IC卡”,对全市住房保障对象和直管公房住户实行一户一证、一人一卡、一年一审的集中管理制度,并负责保障性住房房源及申请对象的信息更新和纸质、电子档案管理及维护。5.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直管公房“危旧”改造计划的审核工作;并负责雨季防汛工作安排和年度安全检查。6.提供保障性住房政策咨询,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市场监测、房屋评估,采集整理房屋租赁市场有关资料及房屋市场租金信息,为上级部门提供决策依据;提供中介、物业管理、维修服务,开展房屋测绘、拍卖业务。7.负责保障性住房小区物管、车位、广告位等经营性收益的开发,开展标准化档案管理拓展业务,开展有益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便民利民的其他经营管理服务。8.负责建设、经营昆明安居网,并搭建和运营服务住房保障对象和直管公房住户的电子小额支付平台。9.负责协调和指导各县区住房保障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信息管理科、审核配租科、综合业务科、计划发展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公共租赁住房及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
持续开展新增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资格审核,完成已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年度审核工作;完成公共租赁住房待分配申请家庭资格复审工作,开展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完成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人资格审核并进行房源分配工作。
2.经适房上市交易工作
负责全市下达计划范围内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的政策咨询、资格审核、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评估、收取房屋收益,保障国有资产不流失,制定规范办理程序,开展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标准化便民服务。搭建经济适用住房信息化平台,构建科学评估体系,建立标准化档案管理模式,实现经济适用住房一房一价,一户一档,持续推进解决昆明市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
3.直管公房日常管理工作
开展直管公房权属管理、租赁管理、安全管理等综合管理工作,保障承租人权益及国有资产收益。持续完成公房情况排查,梳理租金异常房源,核对查房结果,更新房源汇总表;进行直管公房租金评估;梳理公房权属,整理权属不明晰房屋情况;完善简化租金收缴流程,完成租金催缴工作;推进公房接收划转工作;推进拆迁赔还工作,梳理未陪还房源并进行追赔;持续做好直管公房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公房安全责任;完成公房维修,规范直管公房的出租、使用、管理。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248757.0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248757.01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86258.03元,主要原因为2025年在职人员较2024年减少2人,对应人员经费支出及公用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248757.01元,其中:本年收入7248757.01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248757.0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86258.03元,主要原因为2025年在职人员较2024年减少2人,对应人员经费支出及公用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248757.0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248757.01元,其中:基本支出6239845.0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35170.03元,主要原因为2025年度在职人数较2024年减少2人,对应的人员支出及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1008912.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48912.00元,主要原因为为保障单位业务正常运维,2025年度预算项目数量较2024年度增加,项目支出随着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
1.“208050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453600.00元;
2.“208050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1920.00元;
3.“210110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281406.00元;
4.“2101103”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100640.00元;
5.“2101199”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568.00元;
6.“2120199”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5803623.01元;
7.“221020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272000.00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6239845.01元,具体明细如下:
1. “301-工资福利支出”5390105.81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 622260.00元、“30102-津贴补贴” 16442.61元、“30103-奖金”51855.00元、“30107-绩效工资”1247988.00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21920.00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58880.00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00640.00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9648.00元、“30113-住房公积金” 272000.00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568472.20元。
2.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73613.20元,其中“30201-办公费”45584.00元、“30205-水费”5872.00元、“30206-电费”9072.00元、“30207-邮电费” 16160.00元、“30209-物业管理费” 19200.00元、“30211-差旅费”32000.00元、“30213-维修(护)费” 25600.00元、“30216-培训费” 6400.00元、“30228-工会经费” 12445.20元、“30229-福利费”48000.00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480.00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0800.00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76126.00元,其中:“30307-医疗费补助”122526.00元、“30305-生活补助” 453600.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无市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2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248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2025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248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48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2025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涉及一个项目,即直管公房维持性修缮专项资金项目,项目金额290000.00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为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为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资产总额8322949.56元,其中,流动资产5922792.33元,固定资产2400157.2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7136.6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196.3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1000340110040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