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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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昆办通〔2020〕46号),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县级。主要职责为: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组织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地方性法规和发展战略、产业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
2.负责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城市建设计划、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3.负责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
4.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及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延期审查和批后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参与编制建筑经济定额。
5.负责建筑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规范建筑市场,推进建筑业发展;在权限范围内负责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审查、报批管理。
6.负责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物业服务行业、房屋租赁行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核发、房屋交易管理;指导县(市)区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管理和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7.组织拟订城市燃气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拟订燃气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指导实施;负责城市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和新建、扩建、改建城市燃气工程项目的燃气发展规划符合性审查和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承担液化燃气行业管理工作。
8.承担城市更新改造指导协调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
9.负责城市排水管网的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城市排水管网建设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10.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政府工程项目的代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主城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的路面平整及井盖运行管理(不含其他附属设施),指导、监督、检查日常维护管养工作;拟订相关政府规章和管理规范;负责主城区城市道路、桥梁占用挖掘的监管,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路面及井盖的管养维护工作。
11.规范村镇建设,拟订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安全及危房改造,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配合做好特色小(城)镇、美丽乡村等创建工作。
12.负责城镇建设抗震设防管理及农村民居抗震安全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震后抢险工作;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
13.负责住房保障管理工作;拟订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县(市)区的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市级直管公房的维修、抗震加固和改造,负责市级私有房产历史遗留问题的核查和政策落实工作。
14.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组织城建系统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负责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建筑节能、城镇减排、预拌商品混凝土及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及监督管理工作。
15.负责制定行业人才培养、技工培训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16.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处、政策法规处、城市建设处、村镇建设处、城镇排水管理处、房地产管理处、物业管理处、房屋租赁管理处、城市更新改造管理处、勘察设计管理处、燃气管理处、建筑市场管理处、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处、行政审批处、科技与标准处、综合业务处、建设工程消防处、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所属单位9个,分别是:
1.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2.昆明市住房保障中心
3.昆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
4.昆明市建筑管理处
5.昆明市建设工程定额站
6.昆明市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建筑节能办公室
7.昆明市房屋交易产权管理处
8.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
9.昆明市建设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在筑牢思想根基上取得新突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建设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巩固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强化主体责任,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链条延伸上取得新突破。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进一步健全党组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建立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和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抓好班子建设,发挥领导干部“头雁效应”,突出班子成员示范引领作用,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深刻汲取近几年局系统严重违纪违法案例教训,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纵深推动清廉云南建设昆明实践和集中整治工作在住建系统落地见效。三是强化重点领域,在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上取得新突破。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深入开展干部队伍“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巩固拓展争当“实干家”、整治“太平官”工作,加强重点环节、关键岗位廉政风险点查找,不断完善防控措施。持续与驻局纪检监察组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突出政治监督,强化精准监督,围绕工程建设、“八小时外”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扎实推进审批事项批后监督管理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房地产和建筑业方面。一是坚决打好商品房住房项目保交房攻坚战。充分学习领会保交房工作的人民性、政治性,围绕“短期防风险、中长期转模式”的目标,坚决扛起政府责任,压实房地产企业主体责任,协调落实金融机构责任。因城施策持续优化房地产政策,用足用好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和“白名单”推送,全力推进“保交房”工作,防范化解项目烂尾风险,稳妥应对房企债务风险,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推动已建成存量商品房去库存,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二是全力推进城中村改造和危旧房改造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结合国家部委相关政策要求,全力推进第一批22个城中村改造项目推进,积极争取2025年城中村改造和危旧房改造支持,加快推进改造工作。三是全力推进建筑业发展。促进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入库纳统,深入贯彻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加强对科技创新、市场开拓、融资支持等方面的服务工作,办好企业急难愁盼的事;落实好一系列资质改革措施,推进三级企业直接换发二级资质工作,指导和帮助企业提升资质等级水平,拓展经营范围,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四是千方百计填补固投短板。按照“市场性开发不行政策性开发补、地上不行地下补”的思路,加快推进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结合地下老旧管网改造,继续推进实施燃气管道改造工作。
3.城乡建设方面。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把增进民生福祉、推进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一是积极推进城市更新。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城市更新,补齐老旧小区设施短板,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二是完善城市路网建设,加快重点项目推进。加快推进东三环A段(罗衙立交至广昌立交)、220千伏永和(云纺)输变电工程电力专沟、飞虎大道等项目建设。根据政策情况,适时启动一二一大街、学府路单改复、南北大道、新老城区快速路、虹桥路连接通道等项目前期工作。三是加强城镇排水管理。持续推动滇池流域外排水管网新建及改造。加快安宁市太平南污水处理厂、富民县污水处理厂(二期)等在建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提升滇池流域外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推进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指导做好滇池流域外城镇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加大滇池流域外城市黑臭水体排查力度,进一步强化排水许可制度。四是加强农房建设管理和乡村建设工作。持续推进磨憨边境小城镇建设试点工作;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和活化利用,引导农村房屋建筑风貌提升。五是持续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加快推进城市燃气老化管道更新改造,持续推进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依托昆明市应急指挥平台,建立昆明市城市基础设施安全监控中心,实现燃气管道等设施常态化监测运行管理。
4.工程建设方面。一是持续推进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尽快补齐短板,持续提升昆明市“工改”工作政策完备度和审批便利度。二是大力发展新型建造方式,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紧扣能耗双控工作要求,落实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要求,推进应用磷石膏建材。三是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审验监管。压实建设工程参建单位质量责任,强化质量过程管控,狠抓工程实体质量突出问题治理,提升工程质量和住宅品质。严格贯彻落实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深入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治理行动,重点对脚手架、深基坑、高支模等危大工程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加强消防工程质量的事前、事中监管,推行消防工程竣工查验及消防验收小程序,提高消防验收信息化水平及审批验收效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9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9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7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95人,其中:行政编制98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294人。在职实有39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9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81人,其中:离休6人,退休375人。
车辆编制20辆,实有车辆16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05,971,444.3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91,371,444.30元,政府性基金214,6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5,544,495.98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项目资金比2024年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05,971,444.30元,其中:本年收705,971,444.3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91,371,444.3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14,6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5,544,495.98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项目资金比2024年有所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05,971,444.3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05,971,444.30元,其中:基本支出106,162,444.3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40,047.5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和公用经费中的“三公经费”比2024年有所减少;项目支出599,809,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484,543.48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项目资金比2024年有所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01”支出5,126,400.00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包含参公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08-05-02”支出4,813,200.00元,主要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208-05-05”支出8,231,679.00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208-05-06”支出1,833,582.31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210-11-01”支出2,923,704.00元,主要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210-11-02”支出3,771,472.00元,主要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7.“210-11-03”支出2,571,690.00元,主要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8.“210-11-99”支出452,648.00元,主要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9.“212-01-01”支出27,174,129.92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212-01-05”支出1,641,605.88元,主要反映拟定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和部管行业标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管理工程造价等方面的支出。
11.“212-01-06”支出20,218,885.54元,主要反映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12.“212-01-09”支出10,428,225.80元,主要反映调控房地产市场运行、研究拟定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法规、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进行政策指导并监督使用等方面的支出。
13.“212-01-99”支出8,479,231.73元,主要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4.“212-03-99”支出371,635,141.12元,主要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5.“212-08-03”支出214,600,000.00元,主要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6.“221-02-01”支出6,740,849.00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221-02-03”支出100,000.00元,主要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8.“230-02-58”支出10,829,000.00元,主要反映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19.“232-03-99”支出4,400,000.00元,主要反映地方政府用于归还其他一般债务利息所发生的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项目“2025年提前下达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金额10,829,000.00元”,列入“230-02-58”,主要反映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42,5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226,5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63,078.00元,较上年减少45,480.00元,下降11.1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我部门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000.00元,较上年减少3,000.00元,下降14.2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80人次。
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贯彻厉行节约,逐年压缩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45,078.00元,较上年减少42,480.00元,下降10.9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5,078.00元,较上年减少42,480.00元,下降10.9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下属一家事业单位2024年报废3辆车,导致202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飞虎大道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1753万元,根据分年度管线入廊情况,对已入廊的各类管线进行管线施工管理、客户关系管理等日常工作;为准备入廊的管线做好管线施工管理、客户关系管理等准备工作;对暂时未入廊的舱体做好设备设施的养护、主体工程养护、应急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东风路道路恢复提升工程专项经费500万元,对已完成建设的道路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日常管养和维护、安全监督,减轻中心城区路网的交通压力、均衡路网流量;主要为沿线居民及单位服务。同时作为“三横四纵”之一的东西向城市主干路,兼具为过境交通服务的功能。
(三)人民路道路恢复提升工程建设专项资金3300万元,主要用于根据项目合同约定条款,完成预算资金的拨付,以保证项目的正常开展。人民路在全面恢复、提升道路交通功能的前提下,主要以缓解主城区交通拥堵、改善交通环境,提高通行能力,结合地铁站点出入口,优化公交系统,规范行人过街方式,交通拥堵得以缓解,交通环境得以改善。同时增强城市道路市政基础设施承载能力,缓解城市拥堵,提升道路交通承载力升级改造供水、污水、雨水、燃气、电力、通信等各类市政地下管网,根据路段条件建设综合管廊,沿线架空缆线全部入地敷设,开放道路空间,综合管线集中运营、管理;结合道路沿线淹水点,提升改造排水防涝、防洪设施,解决城市积水内涝问题,全面提高城市排水防涝、防洪减灾能力。
(四)滇缅大道快速路建设专项资金2000万元,形成昆明西片区重要的联络线。根据昆明市中心城区快速路网规划,即将对三环进行改造完善,使既有的二环快速路形成城市核心的保护环,改建后三环路形成中心城区交通的转换环,剥离二环目前的转换功能,将城市快速交通系统和高速系统在三环上形成转换,形成保护环(二环)、转换环(三环)、过境环(绕城内环、绕城外环)的三环组合交通模式。但根据目前西片区路网现状,三环进出通道较少,二环与三环之间的交通联系仅通过滇缅大道、人民西路、黑林铺前街等进行沟通,交通疏解能力差,整个西片区急需一条联络线来实现二环与三环之间的连接和交通转换。因此,本工程与现状滇缅大道可构成二环与三环之间的重要联络线,加强昆明西片区快速路网的衔接与转换功能。
(五)春雨路路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11719.05万元,对已完成春雨路、西山景区联络线及车家壁联络线三条道路进行日常管养,包括路灯照明及灯带亮化,道路绿化带(街旁绿地)养护,行道树养护,时令花卉养护,车行道机械化清扫和保洁,人行道人工清扫和保洁,果皮箱等设施清扫保洁,垃圾清运,道路维修、排水维修、交通设施、消防等沿线设施小修保养。根据《云南省昆明市春雨路道路及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运营期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开展运营期绩效考核工作,确保道路及地下综合管廊运营良好,助推片区经济发展。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运用,足额支付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
(六)金碧路道路恢复提升工程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专项资金3381.30万元,在PPP合同约定的运营期内,负责道路绿化带(街旁绿地)养护,行道树养护,时令花卉养护更换;道路维修、交通设施、消防等沿线设施小修保养。还包括道路的维护使用,人行过街天桥和公交站台的管理等维护内容。不纳入本项目运营范围内:排水维修由昆明市排水公司进行日常管理;道路(机动车、非机动车)、人行道、果皮箱等设施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内容由昆明市西山区、盘龙区、五华区进行日常管理、维护;路灯照明及灯带亮化由原特许经营单位负责。
(七)三环闭合工程专项资金10300万元,三环快速化闭合工程竣工后,将剥离二环目前的转换功能,由改建后三环路形成中心城区交通的转换环,既有的二环快速路真正成为城市核心的保护环,将城市快速交通系统和高速系统在三环上形成转换,形成保护环(二环)、转换环(三环)、过境环(绕城外环)的三环加放射线道路的高快速路网组合交通基本模式。保证“10 20 30 40”规划可达性目标的实现。东三环位于昆明市东片区,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是三环快速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昆明市东片区及北市区对外快速交通功能,同时也是机场高速和汕昆高速、昆曲高速的重要联络通道,起到了高快路网的快速转换,有效带动了沿线官渡会展片区、巫家坝片区、方旺片区、白沙河片区、世博片区、青龙片区、白沙河片区及龙江片区的发展。
(八)昆明市综合交通国际枢纽建设项目附属工程菊华立交二环匝道工程建设专项资金750万元,昆明市综合交通国际枢纽位于主城重要核心位置(菊花村是市民百姓心中传统意义上的交通换乘点),既汇集了城市轨道、城市公交、城乡公交、社会车辆、非机动车和慢行交通、静态交通等多种运输方式和换乘功能,又同时连接了长水国际机场(空港)和火车新南站(呈贡)两个大型的航空、高铁外向型国际客运枢纽,一方面能够极大的提升昆明主城核心区的城市内部交通和外部离港/到港型大型枢纽的公交化连接,另一方面能提高城市内部公共交通换乘服务水平(特别是城市公交和城市轨道之间的大量换乘),同时还以公共交通叠加上盖物业开发的形式促进城市片区的更新改造和带动增强综合服务能力。
(九)滇池绿道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1660万元,完成约71.9公里滇池绿道建设工程,含绿化系统、游径系统、配套设施系统。达到以道守界,助力滇池保护,串联滇池沿线景观,共享滇池治理成果。依托滇池绿道建设经验,编制全市绿道设计建设导则。
(十)云南省省级统贷项目市级还贷专项经费440万元,根据国家开发银行昆明市利息测算表,我市2025年应还专项贷款利息440万元。贷款配套率达100%,农户认知率达100%。
(十一)昆明市主城区雨污分流专项经费9150万元,按年度稳步推进昆明城区(含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晋宁区、高新区、经开区、滇池度假区、空港经济区城市建成区范围)的雨污分流改造提升工作。
(十二)昆明市春城路延长线及官渡主5号路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专项资金2300万元,春城路延长线综合管廊长度约1.96公里,官渡主5路地下综合管廊长度约1.14公里,断面为两仓(电力仓+综合仓),管廊放置电力、电信、给水、中水。总投资约6.8亿元,采用PPP模式建设,中标社会资本方为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与中交昆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已组建项目公司中交管廊(昆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展本项目融资建设。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431,841.0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021.48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部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经费监管,2025年预算中三公经费按比例进行了压缩。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131,067,563.13元,其中,流动资产41,307,836.13元,固定资产88,153,152.3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78,585.66元,其他资产1,427,989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1000340110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