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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326X-202409-471325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4-09-20 11:50
名 称: 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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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9-20 11:50 浏览次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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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城市排水许可的管理和技术审查。

2)负责城市排水设施维修、养护、更新改造计划的审定、组织实施及验收。

3)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城市排水管网、泵站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目标考核工作。

4)负责城市排水设施的统计、核查和排水信息管理。

5)参与城市排水专业规划及新、改、扩建城市排水项目的方案论证、评审、图纸会审,对排水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并参加竣工验收。

6)参与城市防洪等相关工作。

7)配合主管部门做好主城区排水管网及排水泵站、调蓄池等公共排水设施管养维护的日常监督检查,同时指导滇池流域内未纳入一城一头一网统管的呈贡区、晋宁区、经开区、空港经济区排水主管部门开展辖区范围内公共排水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统计城市公共排水设施基础信息,分析核算污水处理率等指标。

8)组织开展主城区公共排水项目、市政工程、建筑工程所涉及的排水项目技术审查和排水技术咨询。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日常工作

1.加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监督管理工作,保障设施正常运行

加强昆明市主城区公共排水设施运行维护监督管理,全年共开展公共排水设施(管网、泵站、调蓄池)运维监管检查65次,对174条道路、641.64公里;对1157个检查井、75座(次)公共排水泵站及17座(次)市政雨污调蓄池维护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按照《昆明市主城区公共排水设施运行维护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昆政发〔201622号)完成一、二、三、四季度考核及2023年度评定工作。

加强滇池流域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营的监督管理,按照《昆明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水质净化厂)污染物减排工作联动方案》有关要求,全年共开展现场检查44/次,督促县区排水主管部门及时《全国城镇污水信息系统》填报生产运行情况信息按照《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考核办法》和《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等级评定标准》完成2023年度运行情况考评市级初评工作,并形成考评情况报告。同时,按照市市场监管局和局有关工作任务分解,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2023年度昆明市滇池流域外城镇污水处理运营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并按照相关工作要求配合完成了2023年度联合抽查工作。

2.完成城市排水设施的统计、核查和排水信息管理工作

一是委托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编制完成《昆明市排水基础指标数据统计核查(2022)》报告,统计、核查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处理率等指标20231031日通过专家评审,修改完善后11月提供正式成果报告。成果运用于城市考核等

二是加强城市排水信息统计核查工作,配合填报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期评估、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国家卫生城市线上评估等相关排水材料和数据。

三是加强排水信息管理,督促公共排水设施运行运维单位建立和完善基于GIS系统的动态更新机制。截止2023年底,主城及昆明排水公司已完成7996.97公里市政公共排水管网111171.46公里小区庭院排水管网普查19168.43公里排水管网普查数据整理入库,昆明主城区排水管网一张图基本形成。同时,督促各区及昆明排水公司开展入库数据校核、更新等工作,完成约2000公里排水管网的结构性、功能性、错接混接情况排查,逐步建立排水管网一张图动态管理机制。为实施雨污分流、老旧管网改造,持续开展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进一步提升排水管网系统健康度提供了基础保障。

3.认真开展排水技术审查相关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组织开展主城区公共排水项目、市政工程所涉及的排水项目技术审查。受理公共排水技术审查申报件8份,出具排水技术审查意见8份。

二是加强对各县(市、区)排水管理部门开展排水许可和拆除、改动排水设施审核技术审查督促、指导工作。共现场指导各区排水主管部门排水技术审查工作202023310日召集主城各区排水主管部门、昆明排水公司、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铁1-6号线建设单位),召开推进昆明市地铁建设排水管线拆除、改动、迁移及站点排水接驳验收、管网移交工作协调会,研究地铁建设过程中涉及的排水管线拆除、改动、迁移及站点排水接驳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地铁建设排水行为、理顺管理责任、推进遗留问题的处理。

三是积极参与城市排水相关规划及项目建设论证、评审验收工作,参与评审会议11个、验收会议4个,为排水设施项目顺利建设、移交接管发挥效益奠定基础。

4.积极参与城市防洪等相关工作

完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3年城市防汛排涝工作目标责任书》征求意见反馈和签订手续经办;汇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3城市防汛排涝工作相关工作情况,按时上报《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昆明城市防汛排涝工作的情况报》、《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汛抗旱设施用电情况调查表》等工作情况;落实省、市有关部门加强防汛排涝的决策部署,汛前向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排水)主管部门转发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 2023年度(汛前城市、县(区)排水防涝工作的通知,上情下达,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排水主管部门落实防汛排涝责任,开展汛前排查检查,确保在汛期到来之前各项措施到位。

是参加昆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实体化办公。按照昆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要求, 68-1031日主汛期参加昆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实体化办公。参加人员服从安排履职尽责,做好值班值守、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预警响应检查、降雨应对督查、复盘工作、信息报送等相关工作。

是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市防汛办分工,城市内涝信息平台每日填报昆明市2023年城市涝情信息(雨情、涝情、采取措施),无漏报、迟报情况。

是指导并配合昆明排水公司开展了昆明市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有关工作

5.认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信访哨件办理工作

共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计4(主办1件、协办3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1件、信访件1件。做到件件有调查、件件有结果、积极有答复。

重点工作

1.全力做好环保督察等问题整改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落实市级督办单位相关工作。严格按照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件办理流程、时限和相关要求,做好交办投诉问题的核实、指导、督促、验收、销号等工作。(1)完成昆明市安宁奥特莱斯、禄劝小龙潭等6个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环保督查未办结件2023年整改进展情况的跟踪,核实填报进展情况表格;(2)参加交办投诉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相关工作,其中:参加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交办投诉问题开展市级验收(第六、八批)主办件验收2件,配合件验收4件。

二是召开《昆明市关于对中央环保督察指出云南省城镇污水收集率目标值设置严重偏低,资金投入不足,整改进展滞后的整改实施方案》、《昆明市关于对中央环保督察指出云南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普遍偏低的整改实施方案》调度会,抓好整改工作落实,邀请专家帮扶讲解指导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核算,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持续推动问题整改。

2.参与城市排水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完成城市排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相关工作。配合局燃气处开展城市排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相关工作。核对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方案数据及反馈《昆明市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方案(第三次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核对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方案及数据,收集各县市区排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作进展情况,承接昆明市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中期评估工作,提交自评报告。

二是持续做好排水管网排查,摸清排水设施底数。根据《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快系统排查摸清城镇排水管网底数的通知》安排,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系统排查摸清城镇排水管网底数的通知》要求,排管处督促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盘龙区水务局,安宁市水务局,昆明排水公司加快系统排查摸清城镇排水管网底数,收集汇总形成了《云南省昆明市系统排查摸清城镇排水管网底数责任清单》和《云南省昆明市州(市)系统排查摸清城镇排水管网底数情况统计表》并上报。

三是调动全处力量积极参与昆明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提升、继续做好昆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相关工作

(三)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1.继续推进《昆明市排水专项规划(2018-2035)》编制工作

按照程序上报编制规划成果审查。202315日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召开规划专题会议(2023 年第 1 次)、2023113日昆明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召开2023年第1次市规委预审会议审议《规划》,会后组织规划编制单位根据市规委预审会会议备案意见补充修改规划文本。1013日,按照市滇管局分管领导指导意见再次修改规划相关内容,会后督促编制单位就最新修改成果再次征求了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意见建议,对规划稿进行修改完善。1222日市人民政府张勤勋副市长专题听取了规划编制工作汇报,并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规划成果准备按程序上报。

2.做好《昆明市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四五污水规划》中期评估及配合督促指导项目建设。

一是制定了调研工作计划,对各县(市)区十四五污水规划执行情况等内容开展调研,落实规划目标完成情况、建设项目推进情况、分析研判存在问题和困难,督促指导加快十四五规划设施建设任务,并梳理准备开展其中期评估工作。

二是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十四五全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组织汇编昆明市污水规划中期评估自查报告,填写主要目标指标进展情况统计表、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统计表、十四五污水规划中期评估调查表等,按时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排水许可管理科、排水设施管理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处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处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处2023年度收入合计407.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7.5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30.99万元,下降24.3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0.99万元,下降0.24%,主要原因是:1.2023年无开展城市防汛排涝专项经费项目;2.2023年调标增资;3.2023年新招聘职工1;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130.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昆明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绩效评估专项经费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处2023年度支出合计40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4.85万元,占总支出的84.61%;项目支出62.74万元,占总支出的15.3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30.99万元,下降24.3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02万元,增长5.19%,主要原因是:1.2023年调标增资;2.2023年新招聘职工13.2023年缴纳2021-2023年残疾人保障金;项目支出减少148.01万元,下降70.23%主要原因是:1.2023年无昆明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绩效评估专项经费项目;2.2023年无开展城市防汛排涝专项经费项目;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处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4.8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5.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47元,占基本支出的5.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处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7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排水技术审查及排水基础指标统计核算核查经费11.70,工作已顺利完成,具体开展工作情况:完成编制《昆明主城区城市排水基础指标数据统计核查(2022)》报告,委托专业单位编制完成《昆明市排水基础指标数据统计核查(2021)》报告,完成昆明市排水基础指标数据统计核查(2022-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试统计、昆明市排水基础指标数据统计核查(2022-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分析报告

滇池流域公共排水设施运维监管及第三方考评经费27.47,工作已顺利完成,具体开展工作情况:目前昆明市滇池流域已建成约7900多公里公共排水管网、100余座排水泵站和19座雨污调蓄池。通过市场化的第三方考评的方式,对以上公共排水设施生产运行情况开展现场抽查检查工作

滇池流域外城镇污水处理厂运维监管及第三方考评经费19.57万元,工作已顺利完成,具体开展工作情况:每年对滇池流域外已建成并投入正式运行污水处理厂共计11座开展不少于4次现场监督抽查检查并出具检查结果,开展4个季度考核并出具考核结果,开展1次年终评定并出具评定结果;

法律顾问及电子政务系统运行专项经费4.00万元,工作已顺利完成,具体开展工作情况:为单位草拟和修改经济合同,提供专业意见,保障单位政务系统正常运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处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7.59,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0.99元,下降0.24%,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开展城市防汛排涝专项经费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7%主要用于机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6%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2.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39%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54.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49%主要用于职工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8.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9%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2万元,决算为0.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2万元,决算为0.6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30.1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处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2万元,支出决算为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2万元,决算为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1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单位合并,公务用车使用量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32万元,下降33.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32万元,下降33.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单位合并,公务用车使用量减少。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处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为基层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处资产总额10.5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54万元,固定资产9.9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5.8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4.4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4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4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维持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0003401100201111

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