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住房保障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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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住房保障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住房保障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昆明市住房保障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昆明市住房保障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住房保障以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拟订住房保障以及住房制度改相关配套政策并监督实施。
2.承担全市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职责,建立和完善全市住房保障体系,组织编制全市保障性住房、城镇棚户区改造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租赁型保障性住房准入、分配、运营和后续管理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审定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价格。
4.负责主城区经济适用房住房建设、销售、回购和管理工作,负责主城区购买经济适用房住房申请人的购房资格审核。
5.负责指导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县(市)区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工作;负责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人员资格审核。
6.负责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
7.负责指导和协调各县(市)区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工作的开展。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计划发展科、综合业务科、信息管理科、监督管理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确保2024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圆满完成。做好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的上报工作。不断探索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工作机制。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想方设法筹集房源,积极做好项目储备,加大督促项目开工、建设力度引导更多市场主体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持续开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配套政策制定,加快构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1+N”政策体系,加强与各县(市)区,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各级金融机构,市属国有企业的联动与协作,积极争取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金融支持,扩大项目储备,加快推进全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配售等各项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4人。在职实有2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10.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10.3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20,471.5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公租房租金支出专项经费较上年度减少20,000.00万元、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专项经费较上年度减少473.2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10.3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10.3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10.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471.5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公租房租金支出专项经费较上年度减少20,000.00万元、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专项经费较上年度减少473.25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10.3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10.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4.3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6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调出1人,以及厉行勤俭节约,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随之减少;项目支出136.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450.9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公租房租金支出专项经费较上年度减少20,000.00万元、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专项经费较上年度减少473.25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34万元。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32.7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补助;“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2.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5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210-卫生健康支出”53.24万元。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5.19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6.27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重特病医疗补助支出。
3.“212-城乡社区支出”614.79万元。其中:“2120101-行政运行”478.79万元,反映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主要用于单位的基本支出;“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36万元,主要反映用于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4.“221-住房保障支出”46.99万元。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46.3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2210203-购房补贴”支出0.60万元,主要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基本支出674.36万元,项目支出136.00万元)。
1.基本支出674.36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301-工资福利支出”571.62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109.72万元、“30102-津贴补贴”162.19万元、“30103-奖金”146.78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2.08万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10.50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73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27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6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46.39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60.52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6.34万元、“30205-水费”0.88万元、“30206-电费”1.36万元、“30207-邮电费”2.48万元、“30209-物业管理费”2.88万元、“30211-差旅费”5.04万元、“30213-维修维护费”3.84万元、“30216-培训费” 0.96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0.50万元、“30228-工会经费” 2.19万元、“30229-福利费”7.20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26.07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8万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22万元,其中:“30305-生活补助”32.76万元、“30307-医疗费补助”9.46万元。
2.项目支出136.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36.00万元,其中:“30203-咨询费”6.00万元、“30213-维修(护)费”30.00万元、 “30227-委托业务费”100.0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昆明市住房保障中心2024年无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0.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住房保障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5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住房保障中心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住房保障中心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5次,共计接待50人次。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均为0.5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均为5次,共计接待均为5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住房保障中心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预计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均为0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昆明市住房保障中心2024年无重点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住房保障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2.7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由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变更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故2024年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昆明市住房保障中心资产总额40.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07万元,固定资产34.5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1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增加6.1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10003401101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