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住房保障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 作者:昆明市住房保障局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2-23 09:57:06   来源:昆明住房保障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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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住房保障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住房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昆明市住房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昆明市住房保障局2022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住房保障以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住房保障以及住房制度改革相关配套政策;负责全市住房保障以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宣传、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负责建立完善多层次住房保障供应体系;配合有关部门拟定全市住房保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和检查各县()区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和协调各县()区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开展;负责各单位住房保障对象、面积、补贴金额的审核;负责指导市级机关和全额补助事业单位、企业和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负责主城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销售、回购和管理工作;负责集中储备政府机动房源,确保市政府重点工程的顺利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审定全市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廉租住房租金标准;负责主城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的最终审核确定,并发放准购证;负责对购买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对象的审核;负责住房制度改革、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和全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档案的建立、信息化建设和统计上报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计划发展处、综合业务处、信息管理处、监督管理处,共6个处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昆明市住房保障局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对住房保障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新任务,不断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增强提升队伍学习力、执行力、凝聚力,以“发展和保障民生”为目标,扎实推进本年度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截止2021年9月,全市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12115套(户),完成率100%;基本建成10000套(户),完成率100%。争取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及中央预算内投资2.29亿元。全市累计分配公共租赁住房13.79万套(户),发放租赁补贴182.01万元,基本保障住房困难群体约37.23万人。发放住房补贴1689户,182万元,提前完成1300户任务目标。完成1.32万户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审核工作。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2年预算单位一个,是财政全额供给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截止2021年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4人,其中:事业编制34人。在职实有3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0人。

离退休人员 11人,其中:退休 1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单位财务总收入 24,372.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104.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268.19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158.8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度减少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项目昆明市保障性住房智能门禁专项资金81.86万元、保障房业务管理系统密码应用建设及安全性评估专项经费68.1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24,372.2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24,372.2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24,104.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268.19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8.8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度减少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项目昆明市保障性住房智能门禁专项资金81.86万元、保障房业务管理系统密码应用建设及安全性评估专项经费68.1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单位预算总支出24,372.28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24,372.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2.9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84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公积金等较上年有所增加,以及本年度有一名职工退休,较上年增加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目支出23,629.3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1.6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度减少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项目昆明市保障性住房智能门禁专项资金81.86万元、保障房业务管理系统密码应用建设及安全性评估专项经费68.1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48万元。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9.7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210-卫生健康支出”56.33万元。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6.94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8.03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重特病医疗补助支出。

3.“212-城乡社区支出”1,012.57万元。其中:“2120101-行政运行”563.44万元,反映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主要用于单位的基本支出;“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180.94万元,主要反映用于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2121303-公有房屋”支出268.19万元,主要反映政府基金预算安排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支出。

4.“221-住房保障支出”23,235.90万元。其中:“2210106-公共租赁住房”支出22,740.71万元,主要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支出;“2210107-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支出439.49万元,主要反映向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的住房租赁补贴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54.5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2210203-购房补贴”支出1.20万元,主要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基本支出742.95万元,项目支出23,629.33万元)。

1.基本支出742.9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301-工资福利支出”635.86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111.09万元、“30102-津贴补贴”186.35万元、“30103-奖金”159.26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9.70万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7.78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6.94万元、 “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8.03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1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54.50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72.26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8.05万元、“30205-水费”1.10万元、“30206-电费”1.70万元、“30207-邮电费”3.10万元、“30209-物业管理费”3.60万元、“30211-差旅费”6.30万元、“30213-维修维护费”4.80万元、“30216-培训费” 1.20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0.50万元、“30228-工会经费” 2.22万元、“30229-福利费”9.00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30.03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66万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83万元,其中:“30305-生活补助”27.72万元、“30307-医疗费补助”7.11万元。

2.项目支出23,629.33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2,961.88万元,其中:“30203-咨询费”6万元、“30211-差旅费”13.46万元、“30213-维修(护)费”1,677.62万元、 “30216-培训费”3.71万元、“30215-会议费”1.07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1,930.42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329.60万元。

(2)“307-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227.96万元,其中:“30701-国内债务付息”227.96万元。

(3)“312-对企业补助”439.49万元,其中:“31204-费用补贴”439.49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资金67.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7万元。

七、单位“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2年单位“三公”经费预算0.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0万元,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一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省内外住保同行经验交流考察及接待国家住建部、省级保障性住房各类检查工作。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单位2022年度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我单位2022年度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万元,预计接待5批次,共50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单位2022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2021年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我单位重点项目有1个,为公租房租金支出专项经费,预算22,740.71万元。

年度目标:2022年计划投入2.27亿元,用于昆明市公租房公司运营管理的市级统建公租房项目泽惠园、子君村、青龙项目等10个项目的还本付息的支出,解决主城八区的城镇居民及外来务工住房困难人群,实现住有所居。


 项目绩效目标表(绩效目标)

指标名称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指标 类型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说明

是否核心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分配数量

37700

定量指标

设定依据:部门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目标

数据来源:公租房租赁合同、公租房分配计划。

反映公租房公司对市级统建公租房项目泽惠园、子君村、青龙项目等10个项目所有公租房的分配完成情况

还本付息任务完成率

=

100

%

定量指标

设定依据:部门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目标

数据来源:贷款合同、贷款到期通知书

反映本年应偿还贷款本息的具体情况

质量指标







房屋空置率

15

%

定量指标

设定依据:部门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目标

数据来源:公租房租赁合同、公租房分配计划。

反映市公租房公司分配的市级统建公租房项目泽惠园、子君村、青龙项目等10个项目的空置情况。

还本付息准确率

=

100

%

定量指标

设定依据:部门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目标

数据来源:贷款合同、贷款到期通知书、还本付息票据

反映本年度应偿还贷款总额情况

时效指标







租赁合同签订时限

1

定量指标

设定依据:部门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目标

数据来源:公租房分配工作流程

反映批次选房后签订租赁合同的时限

还本付息时限

21

定量指标

设定依据:部门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目标

数据来源:贷款合同、贷款到期通知书、还本付息票据

反映偿还贷款本息的时间

成本指标







预算控制情况

2.28

亿元

定量指标

设定依据:部门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目标

数据来源:付款凭证

反映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支出等相关费用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租金缴库率

=

100

%

定量指标

设定依据:部门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目标

数据来源:公租房租金收入台账

反映公租房租金缴库率

社会效益指标







公租房入住率

80

%

定量指标

设定依据:部门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目标

数据来源:公租房租赁合同、公租房分配计划。

反映市公租房公司分配的市级统建公租房项目泽惠园、子君村、青龙项目等10个项目的入住率

社会信用良好率

=

100

%

定量指标

设定依据:部门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目标

数据来源:贷款合同、贷款到期通知书、还本付息票据

社会信用良好率=按时还款次数/应还款总次数*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住户满意度

>=

85

%

定量指标

满意度调查,问卷数量≥250份

反映服务对象对公租房工作服务的满意度。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单位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2.2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与上年对比增加0.07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遴选公务员2人,相应机关运行维护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资产总额33.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66万元,固定资产26.75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7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2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

鉴于截至2021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10003401101300111

附件: 昆明市住房保障局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