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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326X-202102-299163 主题分类: 三公经费
发布机构: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1-02-25 15:07
名 称: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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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02-25 15:07 浏览次数: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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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十一、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二、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三、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八、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部门基本信息表

二十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昆办通〔2020〕46号)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县级。主要职责为: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组织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地方性法规和发展战略、产业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

2.负责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城市建设计划、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3.负责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

4.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及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延期审查和批后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参与编制建筑经济定额。

5.负责建筑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规范建筑市场,推进建筑业发展;在权限范围内负责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审查、报批管理。

6.负责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物业服务行业、房屋租赁行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核发、房屋交易管理;指导县(市)区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管理和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7.组织拟订城市燃气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拟订燃气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指导实施;负责城市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和新建、扩建、改建城市燃气工程项目的燃气发展规划符合性审查和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承担液化燃气行业管理工作。

8.承担城市更新改造指导协调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

9.负责城市排水管网的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城市排水管网建设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10.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政府工程项目的代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主城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的路面平整及井盖运行管理(不含其他附属设施),指导、监督、检查日常维护管养工作;拟订相关政府规章和管理规范;负责主城区城市道路、桥梁占用挖掘的监管,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路面及井盖的管养维护工作。

11.规范村镇建设,拟订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安全及危房改造,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配合做好特色小(城)镇、美丽乡村等创建工作。

12.负责城镇建设抗震设防管理及农村民居抗震安全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震后抢险工作;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

13.负责住房保障管理工作;拟订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县(市)区的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市级直管公房的维修、抗震加固和改造,负责市级私有房产历史遗留问题的核查和政策落实工作。

14.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组织城建系统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负责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建筑节能、城镇减排、预拌商品混凝土及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及监督管理工作。

15.负责制定行业人才培养、技工培训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16.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财务处、政策法规处、城市建设处、村镇建设处、城镇排水管理处、房地产管理处、物业管理处、房屋租赁管理处、城市更新改造管理处、勘察设计管理处、燃气管理处、建筑市场管理处、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处、行政审批处、科技与标准处、综合业务处、建设工程消防处、组织人事处等19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设昆明市住房保障局、昆明市液化燃气管理处、昆明市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行业管理处、昆明市散装水泥办办公室、昆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昆明市建筑管理处、昆明市建设工程定额站、昆明市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建筑节能办公室、昆明市房屋交易产权管理处、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昆明市排水管理处、昆明市建设服务中心(2020年9月经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原昆明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昆明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两家单位撤销)共12个局属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一是强化压力传导,着力压实两个责任。注重压力传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二是注重教育防范,着力创建廉政文化。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每年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充分利用《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纪党规、典型案例通报组织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讲规矩、守纪律的清醒人和明白人。三是维护民生为要,着力监督执纪问责。贯彻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方针,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四是夯实基层基础,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加大单位人员八小时以外管理,督促广大干部职工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做到遵纪守法,不断营造全局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工作要求,切实稳定房地产市场,确保完成年度经济指标。一是综合研判,做好房地产业发展统筹谋划工作。当好市委、市政府的参谋助手,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市场监测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避免房价“大起大落”,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加快编制《昆明市“十四五”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夯实城市主体责任,将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长效管理机制落到实处。二是强化调度,确保工作目标圆满完成。抓实项目调度,及时掌握项目推进和投资运行情况,着力加强新开工、在建项目推进中涉及审批要素的服务保障,进一步完善政企沟通机制,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加快形成有效投资。三是明确发展定位,推动居住品质消费。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提升“世界春城花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健康之城”三大城市品牌,加快建设立足西南、面向全国、辐射南亚东南亚的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充分利用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打造宜业宜居新昆明,吸引更多国内外客户来昆置业。四是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采取房屋预售首付款与买卖合同网签挂钩,严格控制节点预售资金拨付,确保预售资金归集到位,使用管理到位。加强行业监管,持续开展市场乱象整治。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预售、“价外加价”、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强与属地城市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执法联动。

3.做好2021年建筑业产值工作。继续配合人社部门做好全市的清欠工作。继续做好全市建筑市场整治工作,在我局其他职能部门项目巡查中开展建筑市场行为检查工作,督促县区做好建筑市场日常巡查工作。

4.倡导低碳、经济、实用、智慧城市理念,有序推进城市道路建设。新建城市道路15条、续建16条。开展三环快速(世博园段)前期工作。开展62条路以外道路平整度(含井盖)维护。

5.统筹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尽快完善相关工作程序后印发实施《关于支持城市更新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为加快推进全市城市更新改造工作提供坚实政策保障。按照今年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度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涉及14个县(市)区236.1万平方米、32568万户、1343栋楼、327个小区,做好各地的指导工作,提前开展改造前期工作,积极筹措改造资金,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将此项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做实。

6.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完成年度棚户区建设任务。在严格控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背景下,总结申报经验,对标申报条件,加强分类指导,做好棚改专项债券项目申报的相关工作,尽最大可能争取棚改专项债额度。继续做好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工作。紧盯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目标任务,不断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各地加快分配工作,确保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指标任务的完成。以购买保障房社区“包办”贴心服务为契机,开展保障房社区综合服务系列活动,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昆明公租房租后管理模式。

7.完成年度排水管网建设任务,持续提高排水管网覆盖范围、覆盖率,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率、收集率和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资源化利用率。督促滇池流域外乡镇因地制宜实施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开展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网普查、排查,成果录入已建排水管网信息系统(GIS)系统,实现昆明市排水管网“一张图”;同步实施改造,消除管网城市空白区域。

8.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各项扫尾工作。紧扣住房安全有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完成动态新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实现“住有所居、居有所安”。深化农村危房改造,筑牢乡村振兴基础。依托《昆明市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坚持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乡村振兴的先导工程,严格按照村庄规划进行建设,突出地方和民政特色,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和村庄面貌。

9.开展燃气安全大起底,全力保障COP15大会期间燃气安全稳定供应。结合燃气安全三年行动计划,督促燃气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管道燃气、车用加气站、瓶装液化石油气等城镇燃气领域安全集中整治。提升燃气行业服务效能,对标先进城市作法,持续推动获得用气营商环境改革走向深入,切实提升用户满意度。督促燃气企业进一步完善工业园区燃气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做好天然气利用拓展工作,提高天然气利用量。用好燃气信息系统,逐步推动燃气行业智慧化管理。

10.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体系,不断提升昆明市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和建筑质量品质。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参建企业主体责任体系和行业部门监管体系,力争2021年末初步完成机制建设完善工作、进入常态化管控的模式。全面实现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与信用管理联动管理,做到“一个工地扬尘污染、各行各业均受限制”,使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从“不能”、“不敢”向“不想”转变。

11.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形成沟通协调、督办机制,及时掌握改革工作进展,做好分析调度等工作。进一步统一审批流程,精简审批事项及材料表单,不断优化流程设计。深化“减、放、并、转、调”各项措施,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减少审批事项及证明材料。进一步优化现有11个类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细化更多类型项目审批流程,全面实施并联审批,严格审批时限要求,力争“事项最少、流程最优、材料最简、时间最短。实现“1万平米以下社会投资类办理建筑许可的‘一站式中心’”审批服务。加快信息平合互联互通,加速形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张网”。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3个,分别是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昆明市住房保障局、昆明市液化燃气管理处、昆明市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行业管理处、昆明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昆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昆明市建筑管理处、昆明市建设工程定额站、昆明市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建筑节能办公室、昆明市房屋交易产权管理处、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昆明市排水管理处、昆明市建设服务中心(2020年9月经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原昆明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昆明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两家单位撤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3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4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8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81人,其中:行政编制 115人,事业编制366人。在职实有42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42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62人,其中:离休 11人,退休 351人。

车辆编制13辆,实有车辆1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90180.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404.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70775.3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与2020年财务总收入89293.72万元对比增加886.47万元,主要增加原因一是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工程项目资金比2020年有所增加;二是我局下属两家自收自支单位2021年撤销合并为一家全额事业单位,相应增加了财政拨款收入;三是全额事业单位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处2021年划入我局,相应增加了财政拨款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0180.1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0180.1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404.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70775.3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拨款0万元。

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87160.55万元对比增加3019.6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工程项目资金比2020年有所增加;二是我局两家自收自支单位2021年撤销合并为一家全额事业单位,相应增加了财政拨款收入;三是全额事业单位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处2021年划入我局,相应增加了财政拨款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0180.1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0180.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15.39万元,与上年基本支出8789.5万元对比增加2225.8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我局两家自收自支单位2021年撤销合并为一家全额事业单位,相应增加了财政拨款支出;二是全额事业单位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处2021年划入我局,相应增加了财政拨款支出;项目支出79164.8万元,与上年项目支出78371.05万元对比增加793.75万元,主要原因是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工程项目资金比2020年有所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

1.“201-99-99”,主要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

2.“208-05-0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99.03万元。

3.“208-05-0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4.12万元。

4.“208-05-99”,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95.64万元。

5.“210-11-0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4.40万元。

6.“210-11-0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322.60万元。

7.“210-11-03”,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310.51万元。

8.“210-11-99”,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31万元。

9.“211-03-02”,主要用于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等方面支出96.87万元。

10.“212-01-0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3909.04万元。

11.“212-01-05”, 主要用于拟定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和部管行业标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管理工程造价等方面的支出161.51万元。

12.“212-01-06”, 主要用于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管等方面的支出2012.96万元。

13.“212-01-09”,主要用于调控房地产市场运行、研究拟定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法规、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进行政策指导并监督使用等方面的支出1339.14万元。

14.“212-01-99”,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399.98万元。

15.“212-03-99”,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7801.37万元。

16.“212-99-99”,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36.53万元。

17.“221-02-0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605.94万元。

18.“221-02-03”,主要用于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15.91万元。

19.“212-08-99”,主要用于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200万元。

20.“212-13-01”,主要用于城市公共设施支出37003万元。

21.“212-13-03”,主要用于公有房屋支出23268.73万元。

22.“212-13-99”,主要用于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8289万元。

23.“229-04-01”,主要用于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14.6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分类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1015.39万元,项目支出79164.80万元)。

基本支出11015.39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301-工资福利支出”9140.01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1827.36万元、“30102-津贴补贴” 1636.40万元、“30103-奖金”1494.28万元、“30107-绩效工资” 1226.73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99.03万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64.12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27万元、 “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21.99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1.35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697.76万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594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820.62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103.16万元、“30202-印刷费” 7.82万元、 “30203-咨询费”0.5万元、 “30205-水费”13.59万元、“30206-电费”13.66万元、“30207-邮电费”45.73万元、“30209-物业管理费” 28.92 万元、“30211-差旅费”89.34万元、“30213-维修维护费” 68.48万元、“30215-会议费”10万元、“30216-培训费” 17.12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 4.2万元、“30228-工会经费”36.55万元、“30229-福利费”128.40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7.78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 174.18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1.19万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54.75万元,其中:“30305-生活补助”855.62万元、“30307-医疗费补助” 199.13万元。

项目支出79164.8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301-工资福利支出”28.98万元,其中:“30106-伙食补助费”28.98万元。

2.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3796.42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70.52万元、“3020-咨询费”134万元“30205-水费”5.2万元、“30206-电费”33万元、“30207-邮电费” 47.74万元、“30209-物业管理费” 162.36万元、“30211-差旅费”74.49万元、“30213-维修维护费”1761.19万元、“30214-租赁费”67.2万元、“30215-会议费” 13.4万元、 “30216-培训费”122.11万元、“30218-专用材料费”0.5万元、“30226-劳务费” 1951.93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 9254.68万元、 “30239-其他交通费” 98.1万元。

3.“307-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19778.56万元,其中:“30701-国内债务付息”19778.56万元。

4.“309-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45493.05万元,其中:“30905-基础设施建设”45292万元、“30999-其他基本建设支出”201.05万元。

5.“310-资本性支出”67.79万元,其中:“31002-办公设备购置” 49.79万元、“31013-公务用车购置” 18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级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省级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29.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6.5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52.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9.98万元,较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70.31万元减少0.33元,下降0.4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我部门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2万元,较上年公务接待费预算5.73万元减少1.53万元,下降26.7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15次,共计接待约100人次。

减少原因: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主要是我部门严格遵守厉行节约原则,严控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所以接待费比上年有所下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5.78万元,较上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64.58万元增加1.2万元,增长1.8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较上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39万元减少21万元,下降53.8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78万元,较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5.58万元增加22.20万元,增长86.79%。

增加原因:2021年我局下属一家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批准购置公务汽车一辆,产生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比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有所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20年增加,主要是因为我局两家自收自支单位2021年撤销合并为一家全额事业单位昆明市建设服务中心,另外全额事业单位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处2021年划入我局,这两家单位相应的产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项目资金90180.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0180.19万元。除年初预算批复文件外,我部门无其他另文下达的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本级财力安排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820.6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比上年本级财力安排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702.95万元增加117.67万元,增长16.74%。其中:

1.比上年减少支出14.43万元,其中:手续费减少0.3万元,水费减少7.06万元,公务接待费费减少0.9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6.14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部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经费监管,有效降低预算支出。

2.比上年增加支出132.10万元,其中:办公费增加26.8万元,印刷费增加2.32万元,咨询费增加0.5万元,邮电费增加7.52万元,电费增加3.57万元,差旅费增加14.91万元,物业管理费增加7.56万元,维修(护)费增加12万元,培训费增加1.1万元,工会经费增加6.91万元,福利费增加2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21.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5.17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1)人员增加,相应的办公经费增加;(2)办公设施零星维修费比上年增加;(3)培训任务比上年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资产总额26282.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217.86万元,固定资产12043.69万元(房屋构筑物10860.16万元,汽车147.82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035.71万元),其他资产20.66万元。

鉴于上述数据为快报数,相关数据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1年本级财力安排我部门基本支出11015.39万元,与上年基本支出8789.5万元对比增加2225.89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下属昆明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昆明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两家自收自支单位撤销合并为昆明市建设服务中心,该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另外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处2021年因政府职能调整由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划入我局,以上两家单位相应增加了我局的基本支出财政拨款。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1年本级财力安排我部门项目支出8389.47万元。与上年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6080.95万元对比增加2308.5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20年4月划入城市排水管网建设管理职能,同时划入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处(全额拨款),9月划入了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管理职责,10月撤销了昆明市重点建设办公室、昆明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均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设立了昆明市建设服务中心(全额拨款),还划入了建设工程消防管理职能,以上单位和部门职能的增加,相应增加了我局的项目支出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010000269900111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