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zfjs.k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11326X-202012-291037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发布机构: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0-11-22 10:56
名 称: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职责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职责

发布时间:2020-11-22 10:56 浏览次数:871
字号:[ ]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组织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地方性法规和发展战略、产业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 

二、负责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城市建设计划、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三、负责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

四、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及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延期审查和批后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参与编制建筑经济定额。

五、负责建筑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规范建筑市场,推进建筑业发展;在权限范围内负责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审查、报批管理。

六、负责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物业服务行业、房屋租赁行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核发、房屋交易管理;指导县(市)区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管理和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七、组织拟订城市燃气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拟订燃气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指导实施;负责城市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和新建、扩建、改建城市燃气工程项目的燃气发展规划符合性审查和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承担液化燃气行业管理工作。

八、承担城市更新改造指导协调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

九、负责城市排水管网的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城市排水管网建设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十、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政府工程项目的代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主城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的路面平整及井盖运行管理(不含其他附属设施),指导、监督、检查日常维护管养工作;拟订相关政府规章和管理规范;负责主城区城市道路、桥梁占用挖掘的监管,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路面及井盖的管养维护工作。

十一、规范村镇建设,拟订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安全及危房改造,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配合做好特色小(城)镇、美丽乡村等创建工作。

十二、负责城镇建设抗震设防管理及农村民居抗震安全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震后抢险工作;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

十三、负责住房保障管理工作;拟订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县(市)区的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市级直管公房的维修、抗震加固和改造,负责市级私有房产历史遗留问题的核查和政策落实工作。

十四、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组织城建系统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负责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建筑节能、城镇减排、预拌商品混凝土及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及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制定行业人才培养、技工培训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一)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筹协调全市的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工作,负责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接;全市城镇排水工作由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滇池流域内污水处理工作由昆明市滇池管理局继续负责。 

(二)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城市排水管网建设与运行维护的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城市排水管网建设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城市排水许可的统筹管理和技术审查;牵头提出全市城市排水管网专项整治方案、协调推进并组织考核。区(开发区)城市排水主管部门负责以区为主体的城市排水管网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城市排水管网系统的运行维护;负责辖区权限范围内排水管网建设的技术审查和城市排水许可的审批、批后监管;负责辖区城市排水管网专项整治方案的组织实施。

(三)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昆明市五个主城区、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桥梁(含高架路、立交桥、人行天桥和一般桥梁)的安全检测工作;昆明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二环城市交通系统、西北三环管理范围(含道路、桥梁、隧道及其设施、设备)的管理、养护和桥梁安全检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