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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326X-202006-272597 主题分类: 三公经费
发布机构: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0-06-04 16:15
名 称: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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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6-04 16:15 浏览次数: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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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1

十一、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2

十二、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六、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表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昆办发〔2009〕19号)设立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县级。主要职责为: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建设事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建设事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总体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及中长期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并指导实施。

  2.统一管理城市建设和城市维护资金;负责编报和安排城市维护建设年度计划;负责城市建设相关收费(劳保费、墙改基金、散装水泥基金)的管理工作,会同市财政部门对城市建设有关行政事业收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城市建设计划、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4.负责市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职责,协调、指导县(市)区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

  5. 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及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建筑经济定额。

  6.负责全市建筑业、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建筑行业外埠(境外)进昆企业的市场准入登记及管理工作。

  7.负责拟定全市城市燃气管理的法规、规章,制定燃气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指导实施;负责城市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和新建、扩建、改建城市燃气工程的立项;负责全市燃气行业管理工作。

  8.负责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政府工程项目的代建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区村镇建设工作。

  9.负责全市城镇建设抗震设防管理及农村民居抗震安全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震后应急抢险工作;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

  10.负责拟定全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指导实施;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房产交易管理及房屋交易登记备案;指导县(市)区的住房制度改革、房屋安全鉴定和物业管理工作。

11.负责主城四区直管公房的维修、抗震加固和改造工作,负责主城四区私有房产历史遗留问题的核查和政策落实工作;负责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监督管理,协调服务行业指导。

12.负责全市建设事业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组织城建系统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负责墙体改革、建筑节能、城镇减排、预拌商品混凝土及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建设行业的招商引资、技术合作工作。

13.负责制定行业人才培养、职工教育、技工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14.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财务处、政策法规处、城市建设处、村镇建设处、城镇排水管理处、房地产管理处、物业管理处、房屋租赁管理处、城市更新改造管理处、勘察设计管理处、燃气管理处、建筑市场管理处、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处、行政审批处、科技与标准处、综合业务处、建设工程消防处、组织人事处等19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设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昆明市住房保障局、昆明市液化燃气管理处、昆明市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行业管理处、昆明市散装水泥办办公室、昆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昆明市建筑管理处、昆明市建设工程定额站、昆明市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建筑节能办公室、昆明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昆明市房屋交易产权管理处、昆明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12个局属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抓好教育活动开展。按照市委主题教育的统一安排部署,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坚持党的建设为统领,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不断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夯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责任,抓好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和党员教育培训,持续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成果,从制度落实、规范管理、科学运行、队伍建设等多方面入手,着力提升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深入查摆联系服务企业、帮扶群众“最后一公里”等突出问题,彻底解决制约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瓶颈与短板。

2、有序推进城市道路建设。下一步,我局重点推进飞虎大道北段建设;开工建设金碧路道路恢复提升工程,并于年内完工;开工建设滇缅大道快速路(一期工程),与新昆楚二通道协调推进,同步完工;开工建设南二环电力专用管廊。继续开展三环(春雨路段)、三环(昌宏路段)、南北大道前期研究工作。

3、建立健全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住建部对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一个定位、两个体系、三个稳定”原则,积极开展住房发展规划编制,围绕市场供求关系平衡,提出具体工作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全面统筹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协调解决项目审批难、用地难、搬迁难、融资难、配套难等问题,全力以赴推进房地产开发投资和项目建设,稳定房地产市场供应。

一是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和房屋租赁体系。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优化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征收安置住房“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稳步改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居住条件。积极支持租赁住房方式,加快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鼓励发展现代住房租赁产业,催生新的经济增长极。到2020年底,基本形成市场规则明晰、政府监管有力、权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赁制度体系。

二是认真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任务。积极探索实物保障和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有效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困难问题。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吸引企业和其他机构参与公租房运营管理,不断提高公租房运营管理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保障对象满意度和获得感。稳步推进经适房售后管理工作。加快建立棚户区建设储备库机制,做好2020年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申报工作。规范棚户区改造融资行为,发挥政府规范适度举债改善群众住房条件的积极作用。

三是借助物业服务工作下沉至基层的街道(社区),以及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工作,充分整合资源,做好物业服务企业常态化管理工作。依托“云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变资质审批管理为信用等级管理,强化物业服务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结合行业治理乱象和管理“空白区”,建立长效机制,规范行业管理,提升物业服务品质和管理水平。推进维修资金管理信息化,提供便民、利民服务。加强部门联动,拓展延伸物业监管的力量。加强物业服务社区管理,引导广大居民和业主树立正确的物业服务观念,形成“共商共治”基层治理格局。

4、加快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深入推进《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通知》(昆政办〔2018〕37号)实施,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和钢结构建筑,在政府投资项目中开展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进行装配式建筑建设。加快产业园区建设和装配式建筑标准体系建设,加强政府引导、市场培育、保障措施。

5、紧绷安全生产稳定红线。一是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探索工程监理企业参与监管模式,加强制度创新,逐步建立健全工程建设管理常态化模式。二是持续开展燃气行业安全整治、液化燃气“打非治违”行动,夯实燃气行业安全健康发展基础。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获得用气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提高燃气行业服务水平。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天然气改造及燃气下乡等天然气利用工作,满足群众用气需要。落实燃气专项规划,大力推动环网公司开展实质性运作。

6、做好农危房改造扫尾工作。督促协调寻甸县、东川区、禄劝县进行危房改造资金清算。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工作部署,确保基本完成非4类重点对象无力改造危房改造任务。在重点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基础上,加快推动省级示范村建设、传统村落等工作,全力配合市级涉农部门做好脱贫攻坚等“三农”工作。

7、推进旧城改造、滇池流域外污水治理和绿色建筑发展

一是督促属地政府对条件成熟的三旧改造连片开发项目、城中村改造项目、烂尾楼项目出台相应的改造模式和处置方案;按照成熟一片、启动一片的原则,稳妥推进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对群众反映改造愿意强烈、配套设施缺项较多、功能不完善、公共服务及社会服务不齐全的小区,分轻重缓急列入改造计划。

二是全力以赴完成年滇池流域外污水处理工作任务。2020年底前,确保滇池流域外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设市城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乡镇(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三是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落实项目规划、设计、图审、施工和验收制度。实施双随机制度,结合工程质量检查开展专项检查。加大对违反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标准落到实处。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3个,分别是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昆明市住房保障局、昆明市液化燃气管理处、昆明市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行业管理处、昆明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昆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昆明市建筑管理处、昆明市建设工程定额站、昆明市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建筑节能办公室、昆明市房屋交易产权管理处、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昆明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昆明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2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4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6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99人,其中:行政编制 115人,事业编制384人。在职实有42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35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69人。

离退休人员346人,其中:离休 12人,退休 334人。

车辆编制35辆,实有车辆13辆。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89293.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870.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72290.0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1909.54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66.32万元,其他收入157.3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支出 89293.7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5.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40.4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59.9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7064.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5.63万元,其他支出16.96万元。

四、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89293.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870.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72290.0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1909.54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66.32万元,其他收入157.3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6973.35万元对比减少7679.63万元,主要原因是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项目资金比2019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87160.5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7160.5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870.46万元(本级财力14870.4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72290.0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95,090.36万元对比减少7929.81万元,主要原因是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项目资金比2019年减少。

五、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89293.7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7160.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89.5万元,与上年基本支出9,196.08万元对比减少406.58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社保费用降低。

项目支出78371.05万元,与上年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85894.28万元对比减少7523.23万元,主要原因是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项目资金比2019年减少。

(一)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

1.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5.93万元:

“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支出755.93万元,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06.17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2.08万元、“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97.6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210-卫生健康支出”640.46万元:

“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640.46万元,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91.42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83.13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46.81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重特病医疗补助支出。

3、“211-节能环保支出”159.96万元,其中“2110302-水体”159.9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等方面的支出;

4、“212-城乡社区支出”84931.61万元:

“2120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7911.51万元,其中:

“2120101-行政运行”3842.0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120105-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131.87万元、主要用于拟定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和部管行业标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管理工程造价等方面的支出;“2120106-工程建设管理”1670.96万元、主要用于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管等方面的支出;“2120109-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1157.07万元、主要用于调控房地产市场运行、研究拟定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法规、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进行政策指导并监督使用等方面的支出;“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109.55万元、主要反映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1203-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支出 4726.27万元,其中:“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4726.27万元,主要反映用于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2121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72273.13万元,其中:

“2121303-公有房屋”支出23303.9万元,主要反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城市公有房屋维修改造的支出;“2121399-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48969.23万元,

“212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7万元,其中:“2129901-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7万元,主要反映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5、“221-住房保障支出”655.63万元:

“22102-住房改革支出”655.63万元,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642.5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2210203-购房补贴”支出13.1万元,主要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6、“229-其他支出”16.96万元:

“2290401-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16.96万元,主要反映用于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基本支出8789.5万元,项目支出6080.95万元)。

基本支出8789.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301-工资福利支出”7188.36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1482.07万元、“30102-津贴补贴” 1490.64万元、“30103-奖金”1204.81万元、“30107-绩效工资” 564.52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06.17万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 52.08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74.55万元、 “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67.84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36.24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 615.44万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594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702.94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76.36万元、“30202-印刷费” 5.5万元、“30204-手续费”0.3万元“30205-水费”20.65万元、“30206-电费”10.09万元、“30207-邮电费” 38.21万元、“30209-物业管理费” 21.36 万元、“30211-差旅费”74.43万元、“30213-维修维护费” 56.48万元、“30215-会议费”10万元、“30216-培训费” 16.02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 5.13万元、“30228-工会经费” 29.64万元、“30229-福利费”105.9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6.54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 180.31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6.02万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98.2万元,其中:“30301-离休费”55.44万元、“30302-退休费”665.58万元。“30305-生活补助”4.22万元、“30307-医疗费补助” 145.87万元、“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7.09万元。

项目支出6080.9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30201-办公费”37.64万元、“30202-印刷费” 9.5万元、“3020-咨询费”80.35万元“30205-水费”11.29万元、“30206-电费”34.7万元、“30207-邮电费” 95.19万元、“30209-物业管理费” 116.4万元、“30211-差旅费”39.74万元、“30213-维修维护费” 156.8万元、“30214-租赁费”4万元、“30215-会议费” 28.18万元、 “30216-培训费”34.4万元、“30226-劳务费” 9.2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 1528.26万元、 “30239-其他交通费” 33.48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47.11万元、“30701-国内债务付息” 2862.73万元、“31002-办公设备购置” 13.96万元、“31013-公务用车购置” 39万元、“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 153万元、“39907-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20.7万元、“39999-其他支出”225.32万元。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无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的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1个,采购预算资金1371.02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0.31万元,较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40.41万元增加29.9万元,增长7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因公出国(境)费上下年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73万元,较上年公务接待费预算9.15万元减少3.42万元,下降37.3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20次,共计接待约2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遵守厉行节约原则,严控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所以接待费比去年有所下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4.58万元,较上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1.26万元增加33.32万元,增长106.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9万元,较上年增加39万元,增长率因上年无预算数,无法计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58万元,较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1.26万元减少5.68万元,下降18.1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2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增减变化原因:2020年我局下属两家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批准购置两辆汽车,产生公务用车购置费39万元,2019年无此项费用,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大幅度增加。另外,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遵守厉行节约原则,严控公务用车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去年有所下降。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项目资金78549.76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资金78371.05万元,自筹资金178.71万元,涉及本级预算项目103个。除年初预算批复文件外,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其他另文下达的绩效目标。

2020年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点项目有4个,分别是:滇缅大道快速路建设专项资金、人民路道路恢复提升工程建设专项资金、春雨路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支出专项经费。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具体如下:

(一)滇缅大道快速路建设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年度目标:本工程建设完成后可与昆楚高速二号线快速连接,提供一条新的对外快速联系通道,以舒缓西片区对外交通的压力,提高片区车辆的通行效率,加强市域内外交通联系。

项目绩效目标表(绩效目标)

指标名称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指标类型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说明

是否核心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验收标准

>

达到标准

定量指标

项目验收标准

项目要通过竣工验收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联通昆楚快速

<

100

%

定性指标

项目竣工通车

项目在完工后能正常确保通行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市民出行满意度

=

60

%

 定性指标

市民进出城满意度调查

连接昆楚高速入城

(二)人民路道路恢复提升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年度目标:本工程建设完成后,提高人民路行人出行环境,规范机动车出行秩序,净化沿线道路空间,提升城市品质。

项目绩效目标表(绩效目标)

指标名称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指标类型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说明

是否核心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

2020年1-12月

定量指标

立项和初步设计批复

立项和初步设计批复

成本指标







  工程概算总投资

>

约67195.8

万元

定量指标

立项和初步设计批复

立项和初步设计批复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道路通畅率

<

95%以上

%

定性指标

立项和初步设计批复

立项和初步设计批复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

90%以上

%

 定性指标

立项和初步设计批复

立项和初步设计批复

(三)春雨路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绩效目标

年度目标:本工程建设完成后,提升春雨路周边行人的出行环境,提升了道路景观,进一步规范了机动车出行秩序。同时,带动道路沿线片区的经济发展,进一步提升了城市品质。

项目绩效目标表(绩效目标)

指标名称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指标类型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说明

是否核心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工程验收合格率

>

100

%

定性指标

初步验收

通过初步验收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投资完成率

<

100

%

定性指标

初步验收

通过初验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政府满意度

=

95%以上

%

 定性指标

项目完工通车实际使用情况

项目完工通车,给市民营造良好出行环境

(四)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支出专项经费。

年度目标:2020年剩余房源纳入分配后,预计解决40,000户主城八区城镇居民及外来务工住房困难人群,实现住有所居。

  项目绩效目标表(绩效目标)

指标名称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指标       类型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说明

是否核心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泽惠园(老海埂路项目)公租房数量

=

3442

定量指标

昆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目标责任书

昆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目标责任书

  铭惠园(五腊项目)公租房数量

=

606

定量指标

昆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目标责任书

昆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目标责任书

  吉惠园(大漾田项目)公租房数量

=

3005

定量指标

昆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目标责任书

昆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目标责任书

  颐惠园(大波村项目)公租房数量  

=

6619

定量指标

昆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目标责任书

昆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目标责任书

  普惠园(陈家营项目)公租房数量

=

8046

定量指标

昆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目标责任书

昆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目标责任书

  俊福花城公租房数量

=

7108

定量指标

昆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目标责任书

昆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目标责任书

  羊肠片区公租房数量

=

807

定量指标

昆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目标责任书

昆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目标责任书

  青龙项目公租房数量

=

1116

定量指标

昆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目标责任书

昆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目标责任书

  盛惠园(方旺片区项目)公租房数量

=

7209

定量指标

昆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目标责任书

昆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目标责任书

  子君村公租房数量

=

5890

定量指标

昆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目标责任书

昆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目标责任书

质量指标







  分配房屋设施设备完好率

=

100

%

定量指标

昆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目标责任书

时效指标







  批次选房前准备工作完成时限

<=

15

定量指标

昆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目标责任书

选房前

  接房前房屋设施设备检查工作完成时限

<=

30

定量指标

昆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目标责任书

接房前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租金收缴入库率

=

100

%

定量指标

《关于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公司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出租出售收入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昆财综【2017】26号)》

社会效益指标







  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率

>=

80

%

定量指标

公租房分配计划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申请人在选房、接房、入住过程中对服务和住房的满意度

>=

90

%

定性指标

满意度调查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本级财力安排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702.9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比上年本级财力安排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791.26万元减少88.32万元。其中:

1、比上年减少支出106.52万元,其中:印刷费减少2.1万元,咨询费减少0.4万元,公务接待费费减少3.42万元,委托业务费减少5.6万元,工会经费减少80.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6.5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0.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7.46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部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经费监管,有效降低预算支出。

2、比上年增加支出18.2万元,其中:办公费增加8.57万元,手续费增加0.3万元,水费增加0.16万元,邮电费增加0.43万元,差旅费增加0.85万元,维修(护)费增加0.64万元,培训费增加1.55万元,福利费增加5.7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1)人员增加,相应的办公经费增加;(2)办公设施零星维修费比上年增加;(3)培训任务比上年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资产总额32751.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730.56万元,固定资产

16986.63万元(房屋构筑物12556.08万元,汽车459.94万元,其他固定资产3970.61万元),无形资产34.52万元。

鉴于上述数据为快报数,相关数据待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届时,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本级财力安排我部门总支出14870.46万元,与上年总支出11107.63万元对比增加3762.83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0年项目个数增加和项目的金额较大。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本级财力安排我部门基本支出8789.5万元,与上年基本支出9,196.08万元对比减少406.58万元,基本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社保费用降低。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本级财力安排我部门项目支出6080.95万元,与上年安排我部门的项目支出1,911.55万元对比增加4169.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主要是:项目个数增加和项目的金额较大。

监督索引号53010000269900111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预算公开表